企业简介:德州虹桥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为中型化工企业,成立于2000年3月,2005年10月搬迁至德州市天衢工业园。公司现有职工170人,大中专毕业生80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35人,厂区占地面积150亩,固定资产原值9300万元,注册资本640万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以下自行监测方案:
5、地下水采样规范及质控措施
5.1地下水采样规范
5.1.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4 -2004)
5.1.1.1 采样前的准备
5.1.1.1.1 确定采样负责人
采样负责人负责制定采样计划并组织实施。采样负责人应了解监测任务的目的和要求,并了解采 样监测井周围的情况,熟悉地下水采样方法、采样容器的洗涤和样品保存技术。当有现场监测项目和任务时,还应了解有关现场监测技术。
5.1.1.1.2 制定采样计划
采样计划应包括:采样目的、监测井位、监测项目、采样数量、采样时间和路线、采样人员及分工、采样质量保证措施、采样器材和交通工具、需要现场监测的项目、安全保证等。
5.1.1.2采样器材与现场监测仪器的准备
采样器材主要是指采样器和水样容器。
5.1.1.2.1 采样器
地下水水质采样器分为自动式和人工式两类,自动式用电动泵进行采样,人工式可分活塞式与隔膜式,可按要求选用。
地下水水质采样器应能在监测井中准确定位,并能取到足够量的代表性水样。
采样器的材质和结构应符合 《水质采样器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5.1.1.2.2 水样容器的选择及清洗
水样容器的选择原则:
a容器不能引起新的玷污;
b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
c容器不应与待测组分发生反应;
d能严密封口,且易于开启;
e容易清洗,并可反复使用。
水样容器选择、洗涤方法和水样保存方法见附录 A。附录 A中所列洗涤方法指对在用容器的一般 洗涤方法。如新启用容器,则应做更充分的清洗,水样容器应做到定点、定项。
5.1.1.2.3现场监测仪器
对水位、水量、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色、臭和味等现场监测项目,应在实验室内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设备,安全运输到现场,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性能正常。
5.1.1.2 采样方法
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
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从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 2倍,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 0.5m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对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
对于自喷的泉水,可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采集不自喷泉水时,将停滞在抽水管的水汲出,新水更替之后,再进行采样。
采样前,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有机物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 2~3次。
测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水样,采样时水样必 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但对准备冷冻保存的样品则不能注满容器,否则冷冻之后,因水样体积 膨胀使容器破裂。测定溶解氧的水样采集后应在现场固定,盖好瓶塞后需用水封口。
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细菌类、放射性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采样。
各监测项目所需水样采集量见附录A,附录A中采样量已考虑重复分析和质量控制
的需要,并留有余地。
在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后,立即按附录A的要求加入保存剂。
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标签设计可以根据各站具体情况,一般应包括监测井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监测项目、采样人等。
用墨水笔在现场填写 《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5.1.1.3 样品运输
不得将现场测定后的剩余水样作为实验室分析样品送往实验室。
水样装箱前应将水样容器内外盖盖紧,对装有水样的玻璃磨口瓶应用聚乙烯薄膜覆盖瓶口并用细绳将瓶塞与瓶颈系紧。
同一采样点的样品瓶尽量装在同一箱内,与采样记录逐件核对,检查所采水样是否已全部装箱。
装箱时应用泡沫塑料或波纹纸板垫底和间隔防震。有盖的样品箱应有 “切勿倒置”等明显标志。
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日光照射,气温异常偏高或偏低时还应采取适当保温措施。
运输时应有押运人员,防止样品损坏或受玷污。
5.1.1.4 样品贮存
每个监测站应设样品贮存间,用于进站后测试前及留样样品的存放,两者需分区设置,以免混淆。
样品贮存间应置冷藏柜,以贮存对保存温度条件有要求的样品。必要时,样品贮存间应配置空调。
样品贮存间应有防水、防盗和保密措施,以保证样品的安全。
样品管理员负责保持样品贮存间清洁、通风、无腐蚀的环境,并对贮存环境条件加以维持和监控。
地下水样品变化快、时效性强,监测后的样品均留样保存意义不大,但对于测试结果异常样品、应急监测和仲裁监测样品,应按样品保存条件要求保留适当时间。留样样品应有留样标识。
5.1.2《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规范》(HJ 1019-2019)
(1)地下水采样
采样方法的选择
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井管尺寸、现场采样条件等,选择低速米样、贝勒管采样或低滲透性含水层采样等方法进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米样。一般情况下,应优先选择低速采样方法,采用地下水机械采样设备(进行采样。
水位浅或内径较小的监测井可选择贝勒管采样方法,采用地下水人工采样设备进行采样。单阀门贝勒管适用于采集表层地下水样品,双阀门贝勒管适用于采集指定深度地下水样品。
当含水层滲透性低,导致无法进行低速采样和贝物管采样时,可采用低滲透性含水层采样方法。
可采用油水界面仪或单阀门贝勒管判断地下水中是否存在非水相液体。当地下水中存在非水相液体时,执行HJ25.2相关规定。
①低速采样方法
安装水泵。缓慢将地下水机械米样设备、输水管线、电缆等放入监测井内,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扰动,一般应放于筛管中部或偏上位置。尽量减少地面部分管线的长度,以避免周边环境对水样的影响。在水泵安装完成后,需采用水位仪测量水位。
样品采集气氨,应按照一下步骤进行采样洗井:
a)启动水泵,选择较低速率并缓慢增加,直至出水;
b)调整泵的抽提速率至水位无明显下降或不下降,流速应控制在100-500ml/min,水位降深不超过10cm;
c)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4.2.3.4),每间隔约5min后测定输水管线出口的出水水质,直至至少3项检测指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达到表1中的稳定标准;如洗井4h后出水水质未能达到稳定标准,可采用贝勒管采样方法进行采样;
水质指标达到稳定后,开始采集样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下水样品采集应在2h内完成,优先采集用于测定挥发性有机物的地下水样品按照相关水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预先在地下水样品瓶(4.2.2.5)中添加盐酸溶液和抗坏血酸;
b)控制出水流速一般不超过100 ml/min;当实际情况不满足前述条件时可适当增加出水流速,但最高不得超过500 ml/min;应当尽可能降低出水流速;
c)从输水管线的出口直接采集水样,使水样流入地下水样品瓶中,注意避免冲击产
生气泡;水样应在地下水样品瓶中过量溢出,形成凸面,拧紧瓶盖,颠倒地下水样品瓶,观察数秒,确保瓶内无气泡,如有气泡应重新采样
②贝勒管采样方法
样品采集前,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采样洗井
a)将贝勒管缓慢放入井内,直至完全浸入水体中,之后缓慢、匀速地提出井管;
b)将贝勒管中的水样倒入水桶,估算洗井水量,直至达到3倍井体积的水量;
c)在现场使用便携式水质测定仪,每间隔5~15min后测定出水水质,直至至少3项检测指标连续三次测定的变化达到表1中的稳定标准;如洗井水量在3~5倍井体积之间,水质指标不能达到稳定标准,应继续洗井;如洗井水量达到5倍井体积后水质指标仍不能达到稳定标准,可结束洗井,并根据地下水含水层特性、监测井建设过程以及建井材料性状等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进行样品采集;d)现场采样洗井记录参见附录F。
水质指标达到稳定后,开始采集样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a)地下水样品采集应在2h内完成,优先采集用于测定挥发性有机物的地下水样品按照相关水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预先在地下水样品瓶中添加盐酸溶液和抗坏血酸;
b)将用于采样洗井的同一贝勒管缓慢、匀速地放入筛管附近位置,待充满水后,将贝勒管缓慢、匀速地提出井管,避免碰触管壁;
c)应采集贝勒管内的中段水样,使用流速调节阀使水样缓慢流入地下水样品瓶中,避免冲击产生气泡,一般不超过100 ml/min;将水样在地下水样瓶中过量溢出,形成凸面,拧紧瓶盖,颠倒地下水样品瓶,观察数秒,确保瓶内无泡,如有气泡应重新采样。
(2)样品保存与流转
装有地下水样品的样品瓶,均应单独密封在自封袋中,避免交义污染。
地下水样品的保存和流转执行HI25.1、HI25.2和HJT164的相关规定,样品保存时间执行相关水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
5.2 质控措施
每批次土壤或地下水样品均应采集1个全程序空白样。采样前在实验室将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作为空白试剂水放入40ml土壤样品瓶或地下水样品瓶中密封,将其带到现场。与采样的样品瓶同时开盖和密封,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样品采集到分析全过程是否受到污染。
每批次地下水样品均应采集1个运输空白样。采样前在实验室将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作为空白试剂水放入40ml地下水样品瓶中密封,将其带到现场。采样时使其瓶盖一直处于密封状态,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品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样品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
每批次地下水样品应采集1个设备空白样。采样前从实验室将二次蒸馏水或通过纯水设备制备的水作为空白试剂水带到现场,使用适量空白试剂水浸泡清洁后的采样设备、管线尽快收集浸泡后的水样,放入地下水样品瓶中密封,随样品运回实验室,按与样相同的分析步骤进行处理和测定,用于检查采样设备是否受到污染。设备空白样一般应在完成潜在污染较重的监测井地下水采样之后采集。
6、地下水监测标准
地下水执行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具体限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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